供应商基本情况(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样本条款

供应商基本情况(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成交供应商如为自然人,提供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 同)(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 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竞标 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 况报告。其中,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 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 18 响应文件组成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 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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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 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 有效期限 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