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近一年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
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 2021 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
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提交 2023 年 12 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截止 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 号)中‘专业担保机构在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如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就不需要提供本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