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业务 样本条款

供应链业务. 于 2018 年 8 月及 2019 年 2 月,顺丰分别完成对美国夏晖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冷链业务以及德国邮政敦豪集团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供应链业务的收购,建立顺丰新夏晖及顺丰 DHL 业务。新夏晖及顺丰 DHL 业务与顺丰业务的融合和协同初见成效。一方面,顺丰快速学习和复制新夏晖及顺丰 DHL 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及管理能力,另一方面,顺丰的科技解决方案以科技和数据为驱动力,以顺丰 DNA 为基因,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驱动供应链转型升级,共同为客户重塑供应链、提供多场景产品化的综合解决方案。 新夏晖的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和服务能力,兼具设计的专业性与落地的可 执行性。此外,新夏晖拥有高质量的供应链方案落地能力,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加强资源和科技底盘的建设,以稳定、高效的服务质量,保障供应链方案落地,得到了客户及行业的高度认可。2019 年 3 月和 5 月,中物联冷链委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分别授予新夏晖“中国优秀餐饮供应链服务商”和智慧物流服务品牌企业称号。 2019 年上半年,新夏晖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客户的需求,采用了灵活和精准的业务拓展战略,业务持续健康增长。同时,继续加强核心资源和科技底盘建设,以支持业务快速发展,目前已在 19 个核心城市运营 30 座高效运转的冷链物流中心(含内部租赁)。新夏晖与顺丰各业务板块积极协同,双方在仓储、运力等资源融合和共享,提升资源效益;在 IT 系统方面,在发行人的支持下,新夏晖对现有系统服务能力进行了重造和升级,具备了开展平台业务的能力。顺丰各业务板块与新夏晖强强联合,共同拓展行业标杆客户,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冷链 B2B2C 行业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新夏晖已签约数十家新客户。 依托顺丰大网坚实的基础设施和客户基础以及德国邮政敦豪集团全球领先的供应链管理经验,顺丰 DHL 为客户提供优质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2019年上半年,顺丰 DHL 抓住企业提高供应链效率和精益改革的机遇,深挖客户供应链升级需求,其中,在汽车及工业制造行业,凭借丰富的入厂物流和售后物流经验及数字化创新能力,积极利用顺丰科技和科技合作伙伴技术,帮助客户不断提高其供应链的质量、效率和可靠性;在快消品及零售行业,借助顺丰大数据团队的能力和电商客户的服务经验,成功落地多个企业 B2B/B2C 融合仓库,开拓了新的业务领域。在医药行业,通过并购获取关键资质和能力,取得了高速的增长。在高科技和 3C 行业,和发行人客户资源融通,联合开发中国本土高科技行业和 3C 企业客户。2019 年上半年,顺丰 DHL 收入持续增长,在企业供应链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 2019 年 1-6 月,公司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8.43 亿元,其中顺丰 DHL业务收入自 2019 年 3 月起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未来,新夏晖及顺丰 DHL 将进一步为公司带来协同效应,带动公司整体供应链业务快速增长。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与去年相比无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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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方的权利 3.1.1 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理财产品财产进行托管。

  •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 甲方的权利 ⑴根据相关的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运用、处置和分配;

  • 合作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双方可商议采用业务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相关的业务运营收益分成或合资股比设置等具体事宜,由双方磋商后 签订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协议详细约定。

  •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 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入札方法 入札金額は、総価で行う。 なお、落札決定に当たっては、入札書に記載された金額に当該金額の8パーセントに相当する額を加算した金額(当該金額に1円未満の端数があるときは、その端数金額を切り捨てた金額とする。)をもって落札金額とするので、入札者は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に係る課税事業者であるか免税事業者であるかを問わず、見積もった契約金額の108分の100に相当する金額を入札書に記載すること。

  • 損害賠償責任 貴行及客戶同意依本服務條款傳送或接收電子文件,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一方之事由,致有遲延、遺漏或錯誤之情事,而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時,該當事人應就他方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