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自动垫交 样本条款

保费自动垫交.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以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借款,借款利率按照保单贷款利率执行。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我们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 力中止。 5.4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时我们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部分依(7.1)解除合同的手续办理。
保费自动垫交. 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以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借款,借款利率按照保单贷款利率执行。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我们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在此期间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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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委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资产管理合同所提及的投资目标不构成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在某些情况下,资产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偏好考虑是否适于参加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委托人进一步承认,资产委托人完全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资产委托人投资于本资产管理计划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備考 (ア 本サービスは、光電話サービス契約者に限り提供します。 (イ) 転送先として指定できる電気通信番号には、当社が別に定める制限があります。 (ウ) 本サービスの利用の請求をした光電話サービス契約者は、当社が別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あらかじめ、特定の電気通信番号を指定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エ) 転送した通信に係る利用料は、当社がこの約款に定める利用料によります。 (オ) 当社は、この機能を提供することに伴い発生する損害については、責任を負いません。

  •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 直接 间接 1 贵阳城发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贵阳 汽车维修 3,100.00 - 45.00

  •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保险事故 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別 紙 1 競争に参加する者に必要な事項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