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保险合同账户建立时,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于您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 (二)交纳分期支付的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您交纳的分期支付的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等额增加; (三)结算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结算的账户利息等额增加; (四)发放持续奖金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发放的持续奖金等额增加; (五)给付养老年金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给付的养老年金等额减少; (六)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您实际领取的金额及本合同约定收取的部分领取费用等额减少。
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保险费交纳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您交纳的保险费增加; (二)结算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结算的账户利息增加; (三)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领取金额减少; (四)给付生存年金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五)自动抵交保险费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抵交的保险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