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财产 样本条款

保险财产. 除本保险合同他处另行列为责任免除的财产,本保险合同承保在“提供的保险”条款中所述或在其 300米范围内的下列财产,但以被保险人对该财产具有的利益为限。
保险财产. 第四条 投保人可在主险合同中已选择投保的保险财产范围内选择本附加险的保险财产,并在保险单中分项载明。
保险财产. 第四条 在保单载明的营业场所内,与被保险人具有法律承认的经济利害关系的下列财产可作为本合同的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 第二条 本合同载明地址内、与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害关系的以下各项财产可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中分项载明:
保险财产. 第二条 本合同载明的住所(释义一)内且与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的以下各项财产可由投保人选择投保。本合同可以承保的家庭财产包括:
保险财产. 第四条 投保人已在主险合同中选择投保的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家用电器)属于本附加险的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 第二条 坐落于保单载明地址内的,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日常居住地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害关系的以下各项财产可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中分项载明:
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 指由各被保险人、共同被保险人和在此背书的任何附加指名被保险人、贷款人或损失支付人所拥有、租赁、出租、融资或由其照管、保管或控制的财产,并以其各自在保险财产中的保险利益为限。
保险财产. 保额: 上述财产必须是开工前状况良好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 由于震动、移动、减弱支撑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只赔偿保险财产的全部或部 分倒塌,对于不损伤其稳定性和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表面损坏不予赔偿。保险公司不赔偿: 与工程性质或施工方法有关的可以预见的损失。 保险期间内,为预防损失或缩小损失程度而发生的费用。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