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情况 样本条款

信息披露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披露情况.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数据或者报送了虚假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协议履行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损失。
信息披露情况.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对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发 行人律师就上述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更正信息已恰当披露。
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
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公司全年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49 份,2020-2021 年度信息披露评级为 B。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经续期金融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的持续关联交易及主要交易》披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及条款、定价原则与交易影响。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及条款、定价原则与交易影响。 2023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新天绿能关于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及条款、定价原则与交易影响。 经核查,公司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签订与相关交易情况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信息披露情况.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