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成立 样本条款

信托成立. 委托人将信托资金划入信托财产专户之日为信托成立日,信托成立日期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进行公布。 本信托的推介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受托人可以根据发行情况自行决定推介期提前届满或延长。 如果本信托未成立,信托合同终止,受托人应于推介期届满后 30日内向委托人返还信托本金。返还后,受托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信托成立. 1、 信托成立条件 信托计划在满足如下全部条件时,由受托人确认并宣布成立: (1) 第一期信托计划推介期届满,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达到或超过最低募集金额。 (2) 投资协议》、《投资监管协议》已经签署。 (3) 受托人与保管银行已签订《保管协议》。 (4) 与信托计划相关的交易文件已签署完毕。 2、 除第一期信托单位外的其余各期信托单位的推介期届满后,受托人根据募集情况确定该期信托单位是否成立;各期信托单位成立日由受托人确定并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布, 受托人网站上成立公告中指定的日期为该期信托单位/信托计划成立日。

Related to 信托成立

  •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8.2.1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受理条件 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 入札者記載欄 提出年月日: 年 月 日 法 人 名: 所 在 地: 〒 担 当 者: 所属・役職名 氏名 TEL E-Mail

  • 入 札 書 様 式 電子入札案件の紙入札参加様式委 任 状 様 式予算決算及び会計令( 抜粋) 仕 様 書 入 札 適 合 条 件

  • 废标的情形 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 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 评标步骤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 基金资产估值 一、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回線相互接続 当社又は他社の電気通信回線の接続)

  • 被保险人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