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说明书 5. 信托合同 15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有意愿加入“陶行知教育基金会‘国民信托教育扶贫专项基金’公益信托计划”,为了维护您的权益,特别提示您在加入该公益信托计划并签署信托文件前,仔细阅读本认购风险申明书、《陶行知教育基金会“国民信托教育扶贫专项基金”公益信托计划说明书》、《陶行知教育基金会“国民信托教育扶贫专项基金”公益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公益信托确认书》等信托文件,以确保您对本公益信托计划有充分、全面的了解,谨慎并独立做出是否签署该信托计划文件的决策。 您在签署信托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信托文件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定向捐赠方式通过陶行知教育基金会用于教育扶贫公益项目,以实现委托人关爱和资助教育扶贫公益事业的愿望。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全部用于信托文件规定的教育扶贫公益项目,信托财产不可赎回,本公益信托财产不向委托人分配利益。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不向委托人分配信托财产。本公益信托终止时,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受托人将全部信托财产捐赠给陶行知教育基金会,按照“近似原则”运用于“教育扶贫”项目或类似项目。 尽管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仍存在法律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受托人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委托人在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愿意通过参与本信托计划无偿捐赠支持教育扶贫公益活动,知悉本信托计划不返还信托财产且无信托收益,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