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与变更. 我们可能通过向您递送书面通知或通过电子银行服务或我们认为适当的该等其他通讯方式,修订本电子银行服务条款与条件、(根据第 12.1 条)应付的收费的标准或用户指南。我们将给您:
(a) 在修订与您在本电子银行服务条款与条件或用户指南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相关的情况下,提前 30 个公历日的通知;或
(b) 在任何其他修订的情况下,合理的通知, 但如果紧急要求修订或我们发出该等提前通知是不切实可行的(在该情况下,该修订将立即生效)情况下,我们没有义务给您任何提前通知。如果您或任何用户在该修订的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则视为您已同意该等修订。
修订与变更. 我们可通过向您发出通知变更本电子银行服务条款与条件、(根据第 12.1 条)应付的收费的标准或用户指南。该通知将以第 15 条规定的形式或通过电子银行服务作出。如果您或任何用户于该变更的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电子银行服务,则视为您已同意该变更。
修订与变更. 6.1 本电子银行服务条款与条件第一部分第 16.6 条应被删除并以以下内容代替:
修订与变更. 我们可能通过书面通知您或通过电子银行服务或通过我们认为适当的该等其他通讯方式,修订本电子银行服务条款与条件、(根据第 12.1 条)应付的收费的标准或用户指南。我们将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