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四、全損或推定全損且選擇全損現金賠償者,應提供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四、全損或推定全損且選擇全損現金賠償者,應提供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但被保險機車無法修復時則不在此限。 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四、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者,加附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 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一分計 算。 一、基於實務上常有繼承人、代理人或委託人提出理賠申請之情況, 為便利理賠申請,將申請人範圍放寬,故刪除「並由被保險人親自填寫其所載內容。如被保險人死亡或受重大傷害時,得由其繼承人或代理人代為填寫」等文字。 二、配合本保險條款第十二條修正,第一項第四款之理賠申請文件酌予修正部分文字。 三、酌修第三項部分文字。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但被保險機車無法修復時則不在此限。 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 被保險機車之行車執照業經過戶,而保險契約在行車執照生效日起,超過十日未申請權益移轉者,本保險契約效力暫行停止,在停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契約權益移轉,而行車執照尚未辦妥過戶者,仍予賠償,惟須俟辦妥新行車執照後,方得賠付。 被保險機車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或毀損滅失時,被保險人應採取必要行為以減輕損失或避免損失之擴大。倘因被保險人未採取前述之必要行為,而擴大之損失概由被保險人自行負責。 本公司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負償還之責。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其被保險人無肇事責任者亦同,且無須扣除負擔約定之自負額,亦不影響無賠款減費。 被保險機車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或毀損滅失時,被保險人應協助本公司處 理,並提供理賠申請所需之各項文件。 被保險機車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或毀損滅失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立即以電話、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及當地警察或憲兵機關處理,並於五日內填妥出險通知書送交本公司。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但機車無法修復時,應加附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 第四條 條款之適用 本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牴觸時,依照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辦理,其他事項仍適用主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但機車無法修復時則不在此限。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四、全損或推定全損且選擇全損現金賠償者,應提供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 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率百分之十計算。 陸、汽車竊盜損失保險條款第一條 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 失,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四、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者,加附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 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約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一分計算。 免費申訴電話:0000-000-000公開資訊查詢網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
修車估價單及修妥後發票. 四、全損或推定全損且 選擇全損現金賠償者,應提供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 本公司於接到上列文件齊全後,應於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另有約定者,依其約定。 本公司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能在前項規定之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其利率以年利率百分之 十計算。 第十三條 理賠申請 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理賠申請書(由本公司提供),並由 被保險人親自填寫其所載內容。如被保險人死亡或受重大傷害時,得由其繼承人或代理人代為填寫。 二、汽車行車執照及駕駛人駕駛執照影本。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