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值守 样本条款

值班值守. 实现对省本级的值班安排及市县乡级的值班查阅,并支持值班日志和值班交接,实现对值班值守的全面支持。功能包括本机值班安排、下级排班纵览、值班日志和值班交接。
值班值守. 4.3.5.1 总体建设要求 4.3.5.2 功能需求 (1) 值班综合管理系统 值班综合管理系统包含值班值守业务、信息报送业务、事件处置业务、预案规定管理及指挥调度子系统的开发。 ⮚ 值班值守业务。需建设覆盖全区的区街两级值班值守体系,能够线上维护排班值班信息,能够在线查看各单位的排班情况和值班室电话信息,并能进行融合通信实时音视频通信和电话联络。 ⮚ 信息报送业务。需建设各个值班值守单位的信息报送管理功能,建立信息报送提醒与签收管理机制,落实岗位责任。 ⮚ 事件处置业务。需构建事件处置调度全流程,提升事件处置响应效率,并建立信息流数据的同步留存,自动记录事件处置的信息流、处置流和数据流等信息。 ⮚ 预案规定管理。需支持预案及规定文件的上传和维护,供系统用户查阅和下载。 ⮚ 指挥调度子系统。需集成区城运中心拟真三维专网地图、视觉中枢、融合通信及融合会商等基础能力,对事件处置提供指挥管理能力。 ▪ 实时巡屏。需建立基于全区高位探头的轮播巡屏,便于区总值班室及时掌握全区的运营态势。在部门单位层面,需给各个部门单位独立的视频点位配置能力, 可以选择他们认为需要重点巡查的重点点位视频; ▪ 融合通信赋能。需基于区城运融合通信能力,结合信息和事件处理中的相关业务数据信息(如:位置、附近探头、相关单位与值班人员等),融合多种通信方式(电话、MCU 会议等)、固定摄像头、移动端、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多种终端设备之间的融合通信能力; ▪ 多屏同步功能。需建立信息和事件处置过程中融合交互的大屏端、PC 端和移动端信息同步,提高信息响应效率,优化处置效能,提供值班值守人员多种方式参与业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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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常设机构 一、 在本协定中,“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

  • 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附件10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并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明确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应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除非发包人另行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应被授予并且被认为具有发包人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的相应权利,涉及第 16.1 款[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权利除外。 发包人代表(或者在其为法人的情况下,被任命代表其行事的自然人)应: (1) 履行指派给其的职责,行使发包人托付给的权利; (2) 具备履行这些职责、行使这些权利的能力; (3) 作为熟练的专业人员行事。 如果发包人代表为法人且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能确定授权代表的,发包人代表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双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被任命和授权的自然人以及任何替代人员。此授权在双方收到本通知后生效。发包人代表撤销该授权或者变更授权代表时也应同样发出该通知。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的姓名、地址、任务和权利、以及任命的日期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不得将发包人代表更换为承包人根据本款发出通知提出合理反对意见的人员,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 基金發行機構就上述費用保有調整之權利,未來若有調整,應以基金發行機構公佈之資料為準 各投資標的之基本資料,未來可能有所變動,若欲查詢即時之相關資訊,請進入各投資標的之發行機構、或總代理機構網站查詢,或至保誠人壽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