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許可權/受限制的全球許可權 样本条款

全球許可權/受限制的全球許可權. 如果某項併發使用者許可軟體產品是以“全球許可權”或“受限制的全球許可權”的方式授權使用的,第 1.2 條的規定將不適用,轉而適用如下規定:
全球許可權/受限制的全球許可權. 不拘泥于《許可權協議書》中限制許可軟體產品只能在安裝國家使用的任何限制條款的規定, “全球許可權”允許客戶在全球範圍內任何客戶工作場所安裝、操作和使用此類許可產品,但仍須遵守所有適用的出口法律及法 規的規定。“受限制的全球許可權” 不拘泥于《許可權協議書》中限制許可軟體產品只能在安裝國家使用的任何限制條款的規定, “受限制的全球許可權”允許客戶將該等許可軟體產品安裝在位於指定國家及/或獲准國家中的客戶的任何工作場所安裝、操作和使 用此類許可產品。“獲准國家”指中國、印度、俄羅斯、捷克共和國、波蘭、匈牙利、馬來西亞、南非、以色列、墨西哥、巴西、 阿根廷、以及羅馬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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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包括电子指令和纸质指令 电子指令包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电子指令(采用电子报文传送的电子指令、网上托管银行管理人客户端录入的电子指令)、自动产生的电子指令(网上托管银行托管人端根据预先设定的业务规则自动产生的电子指令)。管理人在启用电子指令前应使用传真或其他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启用函。启用函应注明启用的业务类型、启用日期等。启用函应加盖基金管理人公司公章。

  •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我们解除合同的,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