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秩序管理 样本条款

公共秩序管理.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天候公共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包括人员出入管理、安全巡视、24 小时物业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公共秩序管理. 2.4.1 秩序维护
公共秩序管理. (1) 秩序维护 ——门卫服务。秩序维护员通过对甲方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 客户安全;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出入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甲方单位财物流失及违禁物品流入;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安全 防范工作;遇有重要活动,按照甲方安排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按规定填写岗位工作记 录;熟记甲方单位有关门卫规章制度、出入手续,使用的各种证件、标志、车辆的牌 号等;了解门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熟悉和掌握单位内部机构的分布、位 置、联系方式;基本熟悉和掌握甲方单位内部人员情况;熟练使用本岗位配备的各种 器械及工具装备;遵守保密制度规定,定期进行保密教育 ——巡逻服务。秩序维护员通过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的巡视检查、警戒;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在巡逻过程中,对己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按规定做好巡逻记录;执行巡逻任务的秩序维护员,应熟悉有关制度、规定及巡逻区域的重点目标;熟悉岗位周围的地形、地物及设施,熟悉应急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熟记与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熟练掌握处置一般问题和紧急情况的方法,自身解决不了的,能及时、准确报告;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时,应迅速报告,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期间防止其行凶、自杀或逃跑。遇有火灾、爆炸等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甲方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要积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保护现场工作 ——监控安防。保障治安电话、紧急救援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2) 消防安全 ——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值守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与消防安全四个知道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自防自救能力 ——值守人员为第一义务消防员,具备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针对火灾、治安以及公共安全卫生制定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3) 停车场管理 ——机动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登记;车辆停放整齐;维护停车场秩序,车辆停放有序;对违规的机动车辆进行劝阻;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车主或向上级报告 ——非机动车辆。为进入办公楼内的非机动车辆提供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的服务。在场地内的车辆必须码放整齐,禁止乱停乱放;严格遵守岗位执勤规范,避免丢失事故发生;电动车充电应符合规范及甲方单位规定;原则上应拒绝共享单车进入管理区域 (4) 紧急情况的处置 ——当发生干扰、破坏甲方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特殊情况时,秩序维护员应按照应急工作预案,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甲方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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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適正管理 乙は,この契約を履行するに当たって知り得た個人情報の漏えい,滅失及びき損の防止その他の個人情報の適切な管理のために必要な措置を講じ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利用及び提供の制限)

  •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 施工管理 (一) 廠商應按預定施工進度,僱用足夠且具備適當技能的員工,並將所需材料、機具、設備等運至工地,如期完成契約約定之各項工作。施工期間,所有廠商員工之管理、給養、福利、衛生與安全等,及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及材料之維護與保管,均由廠商負責。

  • 风险管理 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 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 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2.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有关规定。

  • 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 適用範圍 本共同條款適用於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包括甲式、乙式及丙式

  •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 2.2 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2.3 除了合同

  • 交易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承建人保集团骨干网,并与人保健康签订本协议,按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