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乙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各项规定,未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批的, 不得对租赁建筑物进行任何增加火灾载荷的装饰、装修;经过批准的装饰、装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装饰装修方案实施,装饰、装修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装饰、装修竣工图纸一份;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用电容量、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私自改造、增设、外接、添加任何电路、电线,违法用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行配置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并确保设备器材处于完好适用状态;杜绝违法利用租赁标的用于不符合规划、设计及消防安全、合同约定用途的各类办公、生产、经营活动或人员居住。
消防安全. 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账,了解掌握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配合甲方保卫部门做好消防器材、标识标牌的日常检查与更新工作; ——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值守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与消防安全四个知道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自防自救能力; ——值守人员为第一义务消防员,具备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针对火灾、治安以及公共安全卫生制定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消防安全. 為預防火災,維護公共安全,確保旅客及駐區人員生命財產,乙方應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安全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消防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消防安全. 见《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定期考核评分表》(15分)
消防安全. 未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火灾 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火灾大于 1 次 /年 按计划完成全年消防安全计划 因物业管理原因未能完成消防安全 计划
消防安全. 5.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明确活动和展台搭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展台搭建、演出活动期间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监护、定人定时巡查和灭火应急疏散等措施。
消防安全. 乙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破损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报修,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培训员工疏散逃生、有效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报警求救等应急处理技能。
消防安全.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使用裸露的照明装置;各种工程用电、临时接线等进行专门的设计,在接地和防雷方面严格管理,切实防止工程用电过载火灾。在有潜在危险的地方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灭火设备。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假定消防部门已对现场进行控制,那么,中标供应商应服从消防部门指挥, 直到消防部门解除紧急状态为止。
消防安全. 乙方人員須接受甲方規定的教育訓練並參 加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