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协情况 样本条款

公司外协情况. 年度 外协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 比例 2022 年1-6 月 东莞市华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31.85 57.54% 合计 1,591.70 80.92% 2021 年度 东莞市华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33.33 31.21% 深圳市兴盛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83.66 23.79% 海宏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1,030.54 11.77% 上海驿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78.70 6.61% 深圳市升威皮具有限公司 413.77 4.72% 合计 6,840.00 78.10% 2020 年度 东莞市华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860.64 22.58% 深圳市兴盛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1,835.50 22.28% 海宏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545.67 6.62% 上海驿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95.80 4.80% 东莞市兆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92.44 4.76% 合计 5,030.06 61.05% 2019 年度 深圳市兴盛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1,840.41 17.25% 东莞市华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37.54 11.60% 深圳市升威皮具有限公司 862.93 8.09% 桂阳青蓝电子有限公司 671.26 6.29%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外协加工商的加工金额及占年度外协加工费总额的比例如下所示: 年度 外协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 比例 海宏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590.98 5.5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五大外协加工商加工费占比分别为 48.78%、61.05%、 78.10%和 80.92%,集中度逐年提高,主要与公司的产品型号变动相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外协加工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
公司外协情况. 年度 外协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外协加工费总额的 比例 2022 年 1-9 月 东莞市华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102.23 58.13% 深圳市兴盛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334.57 9.25% 深圳市升威皮具有限公司 235.13 6.50% 东莞市信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33.73 3.70% 东莞市兆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33.26 3.69% 合计 2,938.92 81.27% 合计 5,203.11 4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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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七 この項(この号を除く の規定により一般競争に参加できないこととされている者を契約の締結又は契約の履行に当たり、代理人、支配人その他の使用人として使用したとき。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并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明确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应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除非发包人另行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应被授予并且被认为具有发包人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的相应权利,涉及第 16.1 款[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权利除外。 发包人代表(或者在其为法人的情况下,被任命代表其行事的自然人)应: (1) 履行指派给其的职责,行使发包人托付给的权利; (2) 具备履行这些职责、行使这些权利的能力; (3) 作为熟练的专业人员行事。 如果发包人代表为法人且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能确定授权代表的,发包人代表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双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被任命和授权的自然人以及任何替代人员。此授权在双方收到本通知后生效。发包人代表撤销该授权或者变更授权代表时也应同样发出该通知。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的姓名、地址、任务和权利、以及任命的日期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不得将发包人代表更换为承包人根据本款发出通知提出合理反对意见的人员,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华财务于 2008 年 4 月 18 日出具的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注资收购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华评报字(2008)第 050 号),中华 财务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对南通新世界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持续经 营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南通新世界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净资产帐 面价值为 632,870,654.73 元,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 632,870,654.73 元,评估价值为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

  •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 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现场踏勘(如有) 10.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 内部控制制度 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 収 入 印 紙 業 務 名契約変更の事項 1 契約金額の増額(又は減額) ¥ うち取引に係る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の額 ¥

  •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 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 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 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不再具备本部分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 基金合同终止;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 4、 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5、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若因上述 1、3、4、5 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可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基金管理人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与该指数基金合并或者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