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相同,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公司董事兼任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方可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有权全面管理公司业务,处理公司全部内外事务。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设财务负责人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并由董事会解聘,每次任期不得超过五年。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一名、总法 《章程指引》 第 124 条 律顾问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或财 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法 律顾问。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 《章程指引》 第 126 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MP99)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设总会计师一名。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一名,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可以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在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出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董事会应当自知道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履行职责,召开董事会予以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MP99
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三总师”八至十一名。副总经理和“三总师”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和“三总师”的任期同董事会每届任期,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总经理人选采取社会公开招聘方式产生,由董事会根据招聘结果聘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实施;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7)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
(8)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员工;
(9) 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奖励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10) 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11)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