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帐户 样本条款

共同帐户. 所有交易均与“交易人帐户信函”及“交易人协议书”相对应。每一帐户所有人单独有权:a)在帐户协议规定的限度内进行帐户交易;b)收取所有有关帐户的信函和文件;c)从帐户收取或提取钱款;d)执行有关帐户的协议,及d)与FXCM全权打交道。FXCM有权要求帐户各方将帐户的事宜采取联合行动。FXCM拥有对个人或共同帐户的安全控制权。如果一方或多方共同帐户所有人死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FXCM并出示死亡证明。所有截至通知日的费用将从帐户中扣减。每一共同帐户所有人假定拥有平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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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限额 第三十六条驾驶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乘客座位数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核定载客数(驾驶人座位除外)确定。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 委託期間 契約締結日から令和5年3月31日まで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按约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或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上述存放机构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保管责任。

  •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