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減損租賃房地價值或效能之行為 样本条款

其他減損租賃房地價值或效能之行為. (四) 前款情形,經出租機關限期回復原狀而不為回復原狀時,出租機關除得終止契約外,其因此所致損害,承租人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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