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其他说明事项 Clause in Contracts

其他说明事项. 1.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关于响应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参与磋商 (1) 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人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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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其他说明事项. 1.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关于响应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参与磋商 (1) 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人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人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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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餐饮服务合同

其他说明事项. 1.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关于响应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参与磋商 (1) 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人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人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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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

其他说明事项. 1.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关于响应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参与磋商 (1) 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 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人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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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其他说明事项. 1.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关于响应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企业参与磋商 (1) 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微型企 业参与本项目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成为成交人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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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安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