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审 样本条款

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 最低评标价法:无
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 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详细评审. ‌ 3.4.1 按本章第 2.3.2 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 B。 3.4.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 投标人得分=A+B。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 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对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3.2.4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 ‌ 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的偏离值,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