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本款文末增加如下内容 样本条款

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本款文末增加如下内容. 7.5.1 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承包人依法将招标范围内部分专业性较强或承包人无该分项专业资质的工程内容自行发包选定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须经发包人(或发包人的委托方)认可。 7.5.2 专业承包单位是指发包人在总体工程中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内容,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采购另行选定的工程承包人。 7.5.3 分包时,承包人作为总承包单位,其责任有: (1) 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和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向发包人负责。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规定, 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 (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3) 统一向发包人领取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按时供应给专业分包单位。 (4) 统筹安排专业分包单位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5) 负责编制阶段工程预算、结算;并统一组织专业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工程结算,仍由承包人报 送。 (6) 负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统一整理、报送、归档。统一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7) 分包工程经检验评定后,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单位在评定书上签字,作为专业分包单位向承包人交工的证件。 (8) 承包人影响分包合同履行,并给专业分包单位造成损失时,由承包人向专业分包单位负责赔偿,在承包人没有履行赔偿时由发包人处理,处理结果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属于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分包合同不能履行时,承包人先对专业分包单位赔偿损失,再依据总包合同规定处理。 (9) 如本工程有甲供设备时,按发包人要求负责为甲供设备进场提供场地及工作面,并协助配合甲供设备进场时在工地现场内的卸车、吊运、搬运、移接收、保管和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安装的甲供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保管)。 (10) 负责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及保安。现场清洁及保安由承包人统一负责,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服从承包人的管理,原则上各分包单位负责将每天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后由承包人统一负责清运,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及临舍内的治安及工地现场材料进出场登记管理,对于施工现场、 各分包单位工程材料、设备,仍由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 (11) 负责管理和配合专业承包单位按施工图纸要求预留、 开设设备及管线的洞口,按规范和图纸要求封堵设备管线洞口,修补缺陷,防漏治漏等。 (12) 承包人对其预埋的各种管线(含线缆)应保证线路畅通和质量合格,设备基础符合各专业工程设计图纸并质量检验合格,中间检验合格后移交给各专业承包单位并办理相应的书面移交手续,承包人移交给专业承包单位前,由总承包单位对该部分工程质量负责,移交后,由专业承包单位对该部分工程质量负责。 7.5.4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总工期内),如果涉及与发包人另行招标或采购的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配合情况时,承包人应承担与其所负责任(含在总工期内与其它各标段、各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配合等)有关的各种费用,包括总工期内与各专业承包单位的配合费、管理费等费用。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不得再向专业承包单位收取有关总包费用。由于施工现场专业承包工程管理配合 及清洁保安内容较多,对于上述未明确的事项,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指挥和协调,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单位在上述问题上存在分歧,可由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协调确定,各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有关单位进行违约处理。承包人应按东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搭建临时设施,并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否则发包人将按相关规定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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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番 号 令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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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即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出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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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 序 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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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ご注意 次の場合には、お申込みの撤回等をすることはできません。

  • 包 号 若项目分包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