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的信息披露情况自公司挂牌以来,奥特美克共进行过三次股票发行. 奥特美克于 2015 年 6 月进行了 2015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为 876.6 万 股,发行价格为 3.5 元/股,募集资金 3,068.1 万元。资金用途为扩充公司流动资金; 奥特美克于 2015 年 9 月进行了 2015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发行数量为 22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4.2 元/股,募集资金 924 万元。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奥特美克于 2016 年 12 月进行了 2016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发行数量 420.9 万股, 发行价格 4 元/股,募集资金 1,683.60 万元。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关于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213 号)。 2017 年 8 月 22 日,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xxx.xxxx.xxx.xx)上披露了《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6),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2017 年 6 月 28 日,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xxx.xxxx.xxx.xx)上披露了《北京奥特美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 告编号:2017-021),该发行方案中披露了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包 括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投入资金金额以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同时,补充披露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明确披露了募集资金需求的 测算过程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安排。 公司历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与股票发行方案披露用途一致,不存在擅自变更或变相使用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2017 年 7 月 13 日 ,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xxxx://xxx.xxxx.xx/)公告《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在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验资。 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杭州银行北京 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8 月 25 日,北京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17]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06号)。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