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后受益人. 指持有本信托计划的劣后信托单位、享有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劣后受益权,劣后于优先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主,以后续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为辅。最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 24,211.11 万元、 21,546.60 万元和 24,440.33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411.88 万元、3,285.30 万元和 6,522.9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74.68 万元、8,391.21 万元和-3,598.05 万元。 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約の終了) 第10条 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場合は、この契約は終了し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