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募集基本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5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8 月 27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8 月 29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03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58,399,999.2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427,562.53 募 集 份 额 ( 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8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

Related to 募集基本情况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信息的暂停或延迟披露的(如暂停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不可抗力等情形消失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恢复办理信息披露。

  • 最高限价 (1) 采购包最高限价: 整 包:人民币,详见招标公告; □ (2)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

  • 认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

  • 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 2.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3.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其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必须于每个工作日 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 4. 注册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5. 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上述事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 其 他 因评估业务的需要,受托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 招标文件 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工程师权限: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