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有效期和终止 样本条款

协议有效期和终止. 12.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包括有效日期)生效,并应在此后的初始阶段保持效力,除非或直至任何一方通过以下方式终止协议:在初始阶段到期前提前三 (3) 个月或在初始阶段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协议有效期和终止. 10.1 协议的期限应按照耗材附录中的初始期限的开始日期开始,并将于耗材附表规定的结束日期终止。 如果选择了耗材附录中的自动续签选项,在结束日期或之后到期, 除非并直至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销售和购买耗材为止, 耗材附录中的耗材供应和协议期限应继续。
协议有效期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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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有效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六、

  • 协议的签署 (1)甲方通过线下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甲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甲方为机构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应由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 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 事業実施 支援業務】技術協力プロジェクト 履行期間(予定) 2024年12月16日 ~ 2029年12月21日 選定方法 企画競争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 解 説 1 第1項は本法における主務大臣についての規定である。

  • 接口数量 2主机后端USB2.0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何思模(系丙方实际控制人)鉴于:

  •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