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事件 样本条款

违约事件. 11.1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受信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1.1.1 受信人未按本合同或有关业务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额度或资金; 11.1.2 受信人未按本合同或有关业务文件约定按时足额偿还任意一期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 11.1.3 受信人以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所担保的贷款未按时偿还任意一期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的; 11.1.4 受信人向授信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11.1.5 受信人拒绝或阻碍授信人监督检查额度或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财产状况的; 11.1.6 受信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11.1.7 受信人提供的担保人/担保财产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或有关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担保财产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没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强制收购或执行;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授信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或担保财产价值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授信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11.1.8 未经授信人同意,受信人或有关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11.1.9 受信人或有关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自然人签订有损授信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11.1.10 受信人或有关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或即将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权利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 11.1.11 受信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1.1.12 受信人转移个人资产,逃避债务以及出现其他损害授信人权益的行为的; 11.1.13 受信人家庭财务状态出现重大问题,或所经营的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的; 11.1.14 受信人未遵守本合同有关保证与陈述条款或发生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形的; 11.1.15 本合同有关担保人发生担保文件项下违约的; 11.1.16 受信人未履行其对授信人其他到期债务的; 11.1.17 授信人认为足以影响受信人债务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违约事件. 5.1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以下简称“违约事件”): (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2) 借款人和/或抵押人违反其与贷款人或其任何分支机构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合同或文件项下的义务; (3) 借款人和/或抵押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 借款人和/或抵押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承诺,或借款人和/或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5) 发生了针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事件; (6) 未经过贷款人事先同意,抵押人擅自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对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张任何权利; (7) 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收购; (8) 发生了针对借款人和/或抵押人或抵押物的、并将会对借款人和/或抵押人的财务状况或抵押物的价值或借款人和/或抵押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任何其他情况; (9) 由于借款人和/或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以致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 (10) 借款人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约定。 5.2 一旦发生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即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借款人和/或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进行补救; (2) 自违约发生之日起至借款人补救之日止向借款人收取本合同约定的罚息; (3) 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4) 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贷出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5) 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6) 宣布行使或实现有关本合同项下之贷款的任何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提供额外的担保; (7)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 其他贷款人认为需要采取的合法措施。 5.3 一旦发生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即有权向抵押人发出处置抵押物的通知,抵押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将抵押物交由贷款人处置。贷款人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施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权,包括贷款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一经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和/或借款人须协助贷款人取得与贷款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或协助贷款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贷款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贷款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5.4 贷款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项,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以下顺序处理: (1) 用以支付贷款人因行使其权利或处分抵押物所产生的或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2) 用以支付贷款人因处分抵押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 用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所担保的被担保债务。如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所担保的被担保债务,贷款人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违约事件. (1) 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发行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和/或利息; (3) 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 第(1) 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4) 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5) 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6) 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违约事件. 是指本合同第 14 条(违约事件)所指的任何事件或情况。 潜在违约事件:是指随着通知的发出、时间的推移或有关决定的作出,任何可能转化为违约事件的事件或情形。
违约事件. 请您知晓,发生下列情况的,您将构成违约: 1.1. 您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欠款或应还款额的; 1.2. 您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 1.3. 您使用贷款资金从事违法违规的交易,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以及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授信机构认为不得使用贷款资金进行的其他交易等; 1.4. 您向授信机构提供虚假的信息、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或您拒绝授信机构对借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或您拒绝向授信机构提供其监督检查所需的必要材料(例如借款用途证明材料),或通过其他违法违规方式获得授信额度及使用许可; 1.5. 您被发现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或存在其他未履行的到期债务,可能影响您的偿债能力的; 1.6. 您在授信机构处的账户、您的支付宝账户、网商银行账户或其他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划扣或账户被限权或止付等可能对您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 1.7. 从事可能侵害信贷服务/授信机构系统、资料之行为; 1.8. 您违反授信机构的关联公司与您之间的约定、违反与其他授信机构之间的约定、您对其他第三方所负债务或违约责任、或您可能发生其他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前述情形可能影响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或您违反本合同相关任一条款的约定。
违约事件.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 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 (2) 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外,公司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关于公司义务的规定,出售重大资产以致对公司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的还本付 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3) 公司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与破产、清算相关的诉讼程序; (4)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直接融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5) 公司未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私自变更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6) 其他对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的按期付息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违约事件. 14.1 任何下列事件或情形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 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合同或担保文件项下其所负的任何到期应付的债务; (2)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在作出时在实质性方面是不真实的、不准确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3) 借款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 (4) 借款人没有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合同或其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承诺或责任,如果根据贷款人的自主判断,该等未完全适当地履行或完全遵守可以被补救的情况下,借款人未在贷款人书面通知的限定期限内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 (5) 借款人因涉及诉讼、仲裁,严重影响其履行债务能力,或被司法机关宣布对其财产予以没收或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能力的; (6) 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且贷款人认为上述行为危及贷款安全的; (7) 基础贷款产品项下贷款到期或提前到期,或发生借款人违约情况; (8) 借款人或用款企业进行虚假交易骗取贷款、套现的,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挤占、挪用贷款; (9) 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和信息,或未积极配合贷款人对用款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10) 与本合同项下贷款相关的、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交易文件(如有)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11) 借款人发生失业、停业、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处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状态、被监禁等,或发生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 (12) 借款人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贷款人认为可能或已经对其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3) 用款企业发生解散、清算、破产、丧失偿债能力或类似情况; (14) 用款企业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事项的行为,没有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获得贷款人同意,或未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 (15) 用款企业发生资不抵债、申请破产、被他人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或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被接管、终止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其他类似情形,未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也未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16) 借款人、用款企业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贷款人贷款,未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的; (17) 借款人或用款企业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18) 借款人对用款企业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其对用款企业享有的权益,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9) 借款人、用款企业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未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20) 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成为非法; (21) 用款企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成为非法; (22) 根据贷款人的合理判断,用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情形: (a) 资产负债比例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第 11 项所约定的比值; (b) 存货大量增加且存货结构严重不合理; (c) 涉嫌转移利润; (d) 现金状况恶化,资金回收明显放慢;或 (e) 发生过多不合理的日常开支。 (23)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约定或用款企业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规定。 14.2 一旦发生本合同第 14.1 款约定的任一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中止发放或取消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2) 调低、暂停或取消所有未提用的贷款额度; (3)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4) 宣布所有已提取的贷款和已产生的利息以及全部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等)立即成为到期应付,并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 (5) 要求执行全部或部分担保文件项下的担保(如有); (6) 立即行使本合同及其他交易文件项下贷款人享有的全部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均应由借款人承担; (7) 从借款人在贷款人(以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各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依据法律、法规扣划任何款项并用于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任何应付未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该等扣划。如扣划款项为外币,贷款人有权按扣划时渤海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买入价兑换成人民币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8) 如有需要,贷款人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法方式处置在本行办理的基础贷款产品(如有)项下抵押物,以及申请查封他行基础贷款产品(如有)项下抵押物等方式,用于归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处置。但各方明确,不论是否有相反表述,上述处置并不意味着贷款人已实现基础贷款产品(如有)项下抵押权,或放弃基础贷款产品(如有)项下抵押权的任何权利或顺位,基础贷款产品(如有)项下抵押权不因上述处置行为而受影响。 (9) 根据债权维护与实现目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就借款人及用款企业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该披露信息将会被工商、税务等政府机关、征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公众所采集及知悉,从而可能会引起借款人信用评价降低等风险; (10) 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措施。
违约事件. 指本协议第 7 条所列任何情况。
违约事件. 指本合同第 12 条所列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何事件。
违约事件. 任何下列一项的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 (a) 客户没有或拒绝在依据本协议或与任何混沌天成国际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规定而于到期或应支付时支付或偿还任何未偿还债务、责任、债项、金钱、资金、买入价钱、亏损额或其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