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 样本条款

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 (1) 本协议于各方签章之日起成立,自以下事项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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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解除 1.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 (2) 甲方因教学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确实无法开展岗位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3) 乙方遇重大生产调整,确实无法继续接受丙方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的。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 (1) 甲方未履行对实习工作和丙方的管理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2) 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实习岗位、报酬、劳动时间等条件和管理职责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3) 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丙方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人员伤亡、设备重大损坏以及其他重大损害的; (4) 法律法规作出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的。

  • 协议金额 1. 本协议总价:人民币元整(¥) 2. 以上协议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的增值税、各种税费、各种规费、产品费用、材料费、安装费、检测费、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调试费、培训费、资料费、机械使用费、工具使用费、进品商品关税等进口环节税、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等直至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利润。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易点租”)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甲方通过代理销售方网点柜面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所购买产品对应的理财业务专用凭证、认缴认购或申购资金并经乙方登记系统确认份额后生效。甲方在代理销售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点 击同意确认该协议并购买后生效。

  •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与日立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日立诊断”或“甲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日立品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下简称“生化仪”),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生产的 LABOSPECT 品牌系统专用试剂(以下简称“试剂”)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协议的签署 (1) 甲方通过线下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甲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甲方为机构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应由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通过线上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在相应电子页面点击“确认并同意相关内容”或“确定”或“接受”或“已阅 读并同意”或“同意”或其他同等含义词语,即视为其已签署,表示其同意接受本协议以及对应《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含《代理销售协议书》,下同)等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约定内容,并认可其法律约束力。

  • 調達管理番号 23a00124000000 調達件名 全世界2023年度案件別外部事後評価パッケージⅣ-1 (インド)(QCBS) 公示日(予定) 2023年9月6日 担当部課 評価部事業評価第一課 業務種別 業務実施契約-【

  • 入札金額 注:入札金額は契約希望金額から消費税(相当)額を除いた金額 上記の金額で請負(供給)したいので,関係書類を熟覧のうえ,仙台市契約規則を守り入札します。 年 月 日 (宛て先) 会 社 ( 商 店 ) 名 入 札 者 氏 名 印※

  •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

  •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 000 号法定代表人:脱利成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BPHDJ41M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棉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祁连山持有祁连山水泥 100%股权,中 国建材系祁连山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祁连山水泥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祁连山水泥资产总额 1,257,096.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807,992.45 万元, 2022 年 1-5 月营业收入 291,074.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6,928.99 万元。 祁连山水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