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主体 甲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协议的签署 (1) 甲方通过线下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甲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甲方为机构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应由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通过线上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在相应电子页面点击“确认并同意相关内容”或“确定”或“接受”或“已阅 读并同意”或“同意”或其他同等含义词语,即视为其已签署,表示其同意接受本协议以及对应《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销售协议书》(含《代理销售协议书》,下同)等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约定内容,并认可其法律约束力。
协议主要条款 该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一) 协议标的性质:非排他的、除双方另有规定外不得转让的、不得分许可的、可撤销的、须付费的版权及商业秘密。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协议的审议程序 1、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 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协议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变动的可能性较小,若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确须调整合作事项,公司会将有关情况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