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字符标签 样本条款

双字符标签. 所有双字符 ASCII 标签均应在TLD 的二级保留不予注册或分配到注 册管理运行机构。此类标签不得在DNS 中激活,也不得释放,以防除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进行注册。但是,在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和相关政府及国家和地区域名经理人签订了相应协议后,即可释放这类双字符标签字符串,具体规定详见《ISO 3166-1 alpha-2 标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在为避免相应国家和地区代码出现混淆而要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下,也可以在获得ICANN 批准后提议释放这些保留域名。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作为TLD 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的委任期结束时,所有此类保留不予注册或分配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标签均应按照ICANN 的规定进行转让。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可以自行分配和续订此类域名,无需使用 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根据本协议第 6.1 节中的规定,此行为不被视为交易。
双字符标签. 所有双字符 ASCII 标签应不予在TLD 的二级注册或分配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此类标签不得在域名系统中激活,且不得释放给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和相关政府及国家和地区域名经理人签订了协议后,即可释放此类双字符标签字符串,释放程度需要遵守《ISO 3166-1 alpha-2标准》。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在为避免相应国家/地区代码出现混淆而要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下,也可以在获得 ICANN 批准后提议放宽这些保留规定。注册管理运行机构作为 TLD 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的委任期结束时,要按照 ICANN 的规定转交所有此类仍保留注册或分配到注册管理运行机构的标签。注册管理运行机构在自分配和续用此类名称时无需通过ICANN 认证注册服务机构,此种情况不视为本协议 6.1 节中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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