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上市 样本条款

取消上市. 儘管有本附件 IV 第 3.3 條的規定,如果任何獲分配證券在聯交所的正式上市已被取消,與該等獲分配證券(包括匹配指令)相關的所有上市前交易指示將自動取消,本公司不得簽署或實施該等指示。如果任何獲分配證券在聯交所的正式上市已被推遲,匹配指令將持續有效,❹將由本公司在推遲後的交易日簽署或實施;相應地,該等獲分配證券上市前交易的未匹配指示將自動撤銷,且本公司不會簽署或實施該等未匹配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