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和/或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赔偿 样本条款

受托人和/或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赔偿. 19.1 受托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 (A) 根据任何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认定为真实的且由适当的当事人(除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及他们各自的管理人员之外)通过、签署或盖章的通告、决议、指示、说明、许可、证书、宣誓书、声明、股票证书、重组计划或其他所有权凭证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受限于上述内容)其他资料或文件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或遭受的任何事情; (B) 由于当前或未来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任何法庭的任何判决、命令或裁决,任何人员或机构为履行或声称为履行任何政府职权(无论是否合法)而采取或作出的任何请求、公告或其他相似行动(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无法完成根据指示或要求应采取的行动或事项或作出根据指示或要求不能采取的行动或事项(视具体情形而定); (C) 任何原因造成的无法或不能实施本契约的规定的情况; (D) 在不影响第 15.2 条的规定和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下,对于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任命的代表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使用或执行其权力、职责、职权和酌情权的服务供应商、代理人或其他人员所采取的或未能采取的行为,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概不负责,除非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在遴选上述人员时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E) 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不对其收到的与本基金相关的任何证书、转让文书、申请表格、背书或其他文件上的任何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负责,也不对上述文件上伪造的或未经授权的任何签名或印章负责,也没有责任按照任何此类伪造的或未经授权的签名或印章行动或使其生效,尽管如此,受托人和基金管理人有权(但是没有义务)要求,根据本契约的规定或与之有关的规定需要其签名的上述文件上的任何人员的签名,应由银行职员或经纪人 或其他负责人员进行验证,或通过其他合理的受托人和/或基金管理人满意的方式进行真实性验证。 (F) 根据在持有人会议上通过的决议而进行的任何行为,且上述会议的会议纪要已编制并经过董事长签署,尽管之后可能发现会议的组成及会议通过的决议中有错误或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在会议上通过的上述决议未能对所有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G) 根据第 20.3 条的规定任命的任何代理人、律师、银行人员、会计、经纪人或其他人员,或(除非在本契约中作出规定)基金管理人(受托人不承担相应责任),或受托人(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的不当行为、错误、失察、判断错误、健忘或不谨慎,或根据上述人员的通知或从上述人员处获得的信息而善意地进行的或未进行的行为或所遭受的事情; (H) 由于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的行为、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民众骚乱、叛乱、风暴、暴风雨、洪水、台风、地震、事故、火灾、爆炸、毒物、辐射、第三方电子传输或其他电子系统中断或故障,或与上述事项相似或不同的不受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控制的其他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占有的任何文件的损失或损坏,或所导致的受托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上述情形的前提条件是,基金管理人和受托人已经采取了一个专业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视具体情形而定)在这些情况下应采取的一切合理措施和行动来以避免或减轻上述情形所造成的损失、损坏或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 19.2 受托人的责任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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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工程师权限: 。

  • 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512,823,476.78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106,378.48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6,062 户。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2,700.27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1.95%。

  •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高股息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工程规模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工程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小学校校内。

  •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一张网”在线征集项目-石河子市峰华雅培商贸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第八师石河子市本级 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 本合同; (3) 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 投标文件; (5) 其他合同文件。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附属设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業務概要 (1) 業務名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1]を参照 (2) 業務内容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2]を参照 (3) 業務期間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3]を参照 (4) 入札方式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4]を参照 (5) 本入札は、あいち電子調達共同システム(CALS/EC)(以下「電子入札システム」という。)により行います。本入札への参加は、本入札公告に定める入札書の提出期間において、電子署名及び認証業務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2 年法律第 102 号)に基づく認定認証事業者が発行した電子的な証明書(注)を格納しているカード(以下「ICカード」という。)を取得し、かつ電子入札システムへICカードによる利用者登録を行っていることが必要となります。 また、ICカードの名義人(商号又は名称、所在地を含む。)は、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以下「公社」という。)の一般競争有資格者名簿に登録された代表者である必要があります。ただし、公社との入札及び契約締結に関する権限の委任を受けた者(以下「受任者」という。)がいる場合は、当該受任者を名義人としたICカードによるものに限ります。 なお、電子入札システムにより難い者は公社の承認を得て紙入札方式に代え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この場合の「紙入札方式参加承認願」は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電子入札要領(平成 20 年通達第5号。以下「電子入札要領」という。)の様式2を使用してください。 (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HP→入札契約情報→要綱・要領等→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電子入札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