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概述 样本条款

合作协议概述. 公司与兼松株式会社(Kanematsu Corporation,日本著名综合商社,世界 500 强企业)合作,共同打造日本商品进口贸易供应链。兼松负责整合对接日本众多产品制造商,统一把控日本产品价格、品质、物流等要素,提供优质及有价格竞争力的商品,兼松则指定公司为其产品在国内的独家代理销售商,尚佰居为下级代理商,在国内销售产品,公司应在未来发展多家下级代理商销售产品。三方经协商约定,签订《EXCLUSIVE RESELLER AGREEMENT》。
合作协议概述. 基于对中国市场健康营养补充剂类产品、功能性食品及功能性饮料的潜在需求和市场机会,以及培育和挖掘相关功能性食品、功能性饮料业务增长线的共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达威”)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宣映云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宣映云浩”)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成立两家合资公司,分别进行 LEAN BODY 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共同开拓中国健康营养补充剂及相关功能性食品及功能性饮料市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合作协议概述. 2016 年 3 月 17 日,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三安光电)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以共赢、互惠为目标,融合双方优势,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整合、共同发展。
合作协议概述. 2014 年初义乌购启动全球“合计划”方案,分为海外市场合作以及全国专业市场对接两种模式,为合作伙伴建立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网站并对接义乌市场。合作协议分为国内专业市场《合作协议》(合作市场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对接)和海外市场《合作协议》(义乌购“合计划”全球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义乌购依托自身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运营经验,帮助合作伙伴构建类似于义乌购的综合性实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所搭建网站的功能板块类似义乌购,包含商铺商品、市场地图、论坛、投诉处理、在线支付、手机 APP、微信商铺等,其中的商铺 360°全景展示。在此基础上,义乌购帮助各地的合作伙伴对接义乌市场,打通市场商户的进货渠道,解决货源难题,同时,本地优势产品可通过对接渠道进入义乌市场,并由义乌购提供相关的中转仓储及物流支持。协议合作期限 3 年至 5 年,合 作费用为每年 10 万至 100 万元人民币。 义乌购交易展示中心合作协议也是义乌购“合计划”中一项合作项目,分海外和国内市场,义乌购展厅依托义乌实体市场,聚集义乌市场优质供应商及商品,结合义乌购品牌优势,将义乌特色商品及优势货源推送到当地市场,建立当地经 营户与义乌市场的对接,打通货源渠道。展示中心合作期限 2 年至 5 年,海外展
合作协议概述. 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在手机滤波器以及双工器领域开展卓越并富有成效的工作,本协议意在为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奠定基础,以期后续更加深入的融入、合作。
合作协议概述. 公司与贺兰县政府本着合作共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合作建设宁浙电商创业园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概述. 三星从事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同时也是韩国制造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公司与三星合作,从三星采购并进口商品,三星指定公司作为相关产品在国内的独家代理商,尚佰居为下级代理商,在国内销售产品,公司应在未来发展多家下级代理商销售产品。三方经协商约定,签订《独家代理协议书》。
合作协议概述. 基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欧力(上海)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上海)”“乙方”)双方认为以燕麦奶为代表的植物基产品在全球具有巨大潜力及市场,各方致力于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并力求通过共同合作推进植物基产品在中国的发展,促进双方品牌在中国燕麦植物基饮料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创新与产品应用,提升消费者体验。为互利共赢,共同开拓燕麦植物基相关产品市场及销售机会,双方就战略合作事宜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协议”),拟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进行燕麦植物基饮料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共同开拓燕麦植物基饮料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市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合作协议概述. 常州武南、常州移远、常州移进三方就常州移进厂房代建及回购事宜签订合作协议,在常州移进 100%股权转让给常州武南后,由常州武南代建常州移进厂房,厂房项目代建资金不超过 4 亿元,厂房项目建设资金超过 4 亿元部分由常州移远自行承担,具体资金投入以最终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在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后的五年内,公司子公司常州移远回购常州移进 100%股权。在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后、回购前,由常州移远租赁使用厂房。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代建及回购合作协议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合作协议概述. 2015 年 11 月 11 日,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及江苏南方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以共赢、互惠为目标,融合三方优势,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整合、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