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和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
合同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联系人:陈颖华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