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且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含质保期保修服务),且合同甲方支付完成全部合同价款,并将履约保证金(如有)原额退还乙方后,本项目终止。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被许可商标有效期(包括续展有效期)内长期有效。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正本一份呈交商标局予 以备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理协助。
2、 被许可商标的有效期届满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除非被许可商标未经续展而失效。
3、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计划撤销被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应至少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发行人在商标有效期(包括续展有效期)内可以无偿使用许可商标,发行人使用许可商标具有长期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此外,如未来中集集团失去对发行人的控股权,则中集集团对发行人的商 标许可使用安排将按照《中集集团商标管理办法》重新协商确定,中集集团可 撤回商标授权协议,并重新审核确认发行人有偿或无偿的使用资格及期限。根 据中集集团出具的承诺,其在中集安瑞环科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上市前间接持有的中集安瑞环科股份,锁 定期满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 减持。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日,中集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90%的表决权,预计发行人上市后较长时间内,中集集团仍将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被许可商标有效期(包括续展有效期)内长期有效。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将本合同正本一份呈交商标局予以备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理协助。
2、 被许可商标的有效期届满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除非被许可商标未经续展而失效。
3、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计划撤销被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应至少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
4、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依据本合同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及再许可权应立即丧失。
5、 本合同具有分割性,即若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确定为违法或不能履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 发行人获得商标授权许可的期限为被许可商标有效期,包括续展有效期。如未来中集集团失去对发行人的控股权,则中集集团对发行人的商标许可使用安排将按照《中集集团商标管理办法》重新协商确定,中集集团可撤回商标授权协议,并重新审核确认发行人有偿或无偿的使用资格及期限。 根据发行人与中集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发行人在授权许可期限为无偿使用,如未来发行人不属于中集集团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存在为继续使用该商标需支付授 权使用费的可能性。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分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且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