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合意管轄法院 Clause in Contracts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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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事宜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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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買賣契約書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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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長群樂樂》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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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一、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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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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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若因本契約發生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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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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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