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业绩.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 2018 年 10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货物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同类业绩. 投标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 同内容需包含牛或羊类饲养),提供 1 个合同得 1 分, 最高得 2 分。
同类业绩. 5 分 2019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个同类项 目业绩得 2.5 分,最高得 5.0 分(投标文件中需附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和签字页,合同原件扫描件必须双方盖章。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业绩不得分。)
同类业绩.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自 2014 年 5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 80 万元以上(含 80 万元)的同类项目的合同。合同原件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章,否则合同不予计分。 投标资质、业绩资料及其他资料,需按招标文件附件中《供应商资质及业绩等资料提交表》的格式列出清单,清单与资料原件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在投标时提交采购中心,过时不收。清单中所列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装订到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单独提交。
同类业绩. 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5 分。具体同类业绩的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中相关规定。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体系
同类业绩. 供应商磋商时提供本单位自 2017 年 9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磋商,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同类业绩.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 2019 年 8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1、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 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投标人声明函原件、承诺函原件、相关截图证明材料除外,直接上传),生成的电子件 (彩色扫描或照片)。
同类业绩. 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 4 分,此项最多得 8 分。 具体同类业绩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同类业绩.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同类业绩.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自 2015 年 12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合同原件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章,否则合同不予计分。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原件,需按招标文件附件中《供应商资料提交表》的格式列出 清单,清单与资料原件单独装入一个文件袋并进行密封,密封袋封面上须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拒绝其投标。在投标时提交交易中心,过时不收。清单中所列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装订到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单独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