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响应公函 Clause in Contracts

响应公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的总价,并按行业规范、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实施。 2) 我们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服务。 3) 我们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 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容,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如果有的话),我们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5) 我们同意在“报价须知”中所述的递交响应文件日期起遵循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并在递交响应文件后的 90 天内均具有约束力。 6) 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全称):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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