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响应报价 Clause in Contracts

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和 CIP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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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5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DPU(指定目的地)价,或 CIP(指定目的港)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和 CIP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货物在从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12.8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条12.9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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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5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域代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CIF(指定目的港)价,或 DPU(指定目的地)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EXW、CIF CIP DPU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66 。 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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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响应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响应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响应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5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DPU(指定目的地)价,或 CIP(指定目的港)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和 CIP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货物在从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12.8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条12.9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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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予成交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CIF(指定目的港)价,或 DPU(指定目的地)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EXW、CIF CIP DPU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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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CIF(指定目的港)价,或 CIP(指定目的地)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EXW、CIF 和 CIP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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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响应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响应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响应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5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按照 本须知前附表 中的规定,报 DPU(指定目的地)价,或 CIP(指定目的港)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如果 本须知前附表 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如果 本须知前附表 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报 本须知前附表 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和 CIP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货物在从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12.8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条。12.9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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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商、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供应商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审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之中。 12.3 供应商在其响应内容清单中如有超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部件、配件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审价格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供应商在其“响应函”和“响应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价时和唱价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2.4 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除另有说明外,本采购文件中提及的“境内”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境外”均应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 12.5 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5 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响应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5条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报 DPU/CIP(指定目的地)价,或 CIF(指定目的港)价等CIF(指定目的港)价,或 CIP(指定目的地)价等。 (2)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 FOB(指定装运港)价,或 FCA(指定承运地点)价,或其它方式的报价。 (3) 如果本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报货物从进口口岸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保险和其他当地发生的伴随费用。 (4) 报本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的话)。 12.6 DPU、EXW、CIF EXW、CIF 和 CIP 等价格术语,应根据国际商会(ICC)现行最新版本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的规定来解释。 12.7 响应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递交的响应将视为非响应性的响应而被判为无效。 12.8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条本次采购最高限价的汇率换算方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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