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告支付本應由原告支付的 1993 年所得補充 稅,判令向被告支付 3,501,608 元; 理由成立 样本条款

因被告支付本應由原告支付的 1993 年所得補充 稅,判令向被告支付 3,501,608 元; 理由成立. 判令原告未及時履行給與被告相當於該溢價金 40%的免費貸款,並對由此造成的遲延損害向被告支付 1,338,297.40元。該等損失以法定利率計得,另加直至被批給的土地的開發結束及建設帳目結清為止計得的將到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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