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门票 样本条款

团体门票. 4.1.1 团体门票包含团体参观许可证和团体成员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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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メニュー 1-2に係る第2種契約者は、第2類(通信料 金)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基本通信料の支払いを要しま す。 11 メニュー3に係る第2種契約者は、第2類(通信料金)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定額通信料の支払いを要 します。 イ 当社が別に定める場合は、料金月の初日以外の日において、メニュー間の変更を行うことができません。

  •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持有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东。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人。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2.6条的规定被没收。

  • 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春秋国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0000 号 法定代表人:王正华注册资本:3,496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成立日期:1987 年 8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旅游服务,国内航线,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国内航空时刻表,国际国内饭店指南销售代理;都市观光旅游线路客运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会务服务;文化演出、体育赛事票务销售代理;附设分支。(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春秋国旅的资产总额为 1,751,037 万元,净资产为 670,730 万元,2015 年 1 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28,451 万元,净利润 126,083 万元。 (以上数据为经审计合并口径数据)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春秋国旅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旅行社之一,根据国家旅游 局监督管理司于 2015 年 10 月发布的统计,春秋国旅位列 2014 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第一、2014 年度中国旅行社集团二十强第一,也是两项排名前五位中唯一总部位于上海的旅行社。春秋国旅及其分布全国各地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前期发生的包机包 座及机票代理销售业务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无违约情况。目前,春秋国旅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 權利及責任 (一) 廠商應擔保第三人就履約標的,對於機關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 投标文件的制作 2.1 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保险人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補償内容 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