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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环保增塑剂主要应用在 PVC 塑料制品行业 样本条款

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环保增塑剂主要应用在 PVC 塑料制品行业. PVC 塑料制品行业具有分布领域广、市场容量大、增长速度快等特点,但其发展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节能环保成为当前发展趋势的情况下,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具有环保、节能等特点的新材料行业发展。但国家产业政策与时俱 进,根据各方面因素的不断变化也在不断调整之中。如果未来宏 观经济持续恶化或者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推 出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辛醇、精对苯二甲酸、庚醇、苯酐、偏酐等,公司直接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在 90%左右。受市场供求变化、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材料价格呈波动的趋势,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虽然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防范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但由于化工原材料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频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原材 料价格波动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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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爭議處理小組就爭議所為之決議 除任一方於收受決議後 14 日內以書面向召集委員及他方表示異議外,視為協調成立,有契約之拘束力。惟涉及改變契約內容者,雙方應先辦理契約變更。如有爭議,得再循爭議處理程序辦理。

  • 精神的損害 後遺障害等級別に次の金額を基準とします。 後遺障害等級 父母、配偶者または子のいずれかが いる場合 左記以外

  • 爭議處理小組運作所需經費,由契約雙方平均負擔 本款所定期限及其他必要事項,得由雙方另行協議。

  • 应对措施 簿记管理人应完善内控制度,引入复核复查程序,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减少操作失误。

  • 保证责任的解除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連絡体制 ‌ お客さまと当社は、安定した電気の供給を確保するために必要な連絡体制を確立し、維持するものとします。

  • 产品规格 管材:采用□50.8×76.2mm、□50.8×5 0.8mm、□38×38mm方钢管材、φ50.8mm圆管,管壁厚度2.5mm 2.

  • 双方责任 9.1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采购人收货代表: ,联系电话: 。 供应商交货代表: ,联系电话: 。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 9.2 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 2 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4 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9.5 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9.6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9.7 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9.8 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 9.9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9.10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9.11 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9.12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13 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4 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