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与登记规则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方式,基金份额、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成分股的现金替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分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根据以上规则,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投资者 T 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 T 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 T+1 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 T+2 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相关参与方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风险识别 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技术部分 (1) 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 技术条款偏离表 (3)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 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 其他资料
工业用地 出让 2072 年 12 月 19 日 无 2 包头晶澳科技 蒙(2023)包头市不动产权第 0019 675 号 青山区装备园区新规划区 A 4 路以东、B5路以北、A3 路以西、B6 路以 南 171,070. 70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风险控制 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确定中标人 27.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7.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7.4 中标人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7.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付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利益条款所列的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