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中标人 样本条款

确定中标人. 27.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7.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7.4 中标人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7.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确定中标人. 37.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7.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确定中标人.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6.2 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确定中标人. 2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3 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2.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2.7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 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技术标相同的,按企业业绩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技术标、企业业绩得分都相同的抽签方式确定。
确定中标人. ‌ 3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2 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其它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仍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先后依次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确定中标人. 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1.2 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 21.3 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款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21.4 招标代理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