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客运 样本条款

城际客运.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城际客运业务拥有289条班线。其中跨省班线29条,已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海口、深圳、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温州、珠海、西安、重庆常州、昆明、太原、晋江、潮阳、顺德等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及东部沿海城市线路;跨市班线69条,主要为往返巴中市区、郊县与四川境内省会和地级市;市际旅游线路4条;跨县班线43条;区乡班线144条。根据《2019年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巴中全年旅客运输总量3,422.98万人次,发行人城际客运2019年客运量为986万人次,占比为28.81%,在巴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城际客运运营概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线路(条) 289 289 275 274 车辆数量(辆) 000 000 000 000 客运量(万人次) 594 986 859 762 巴中位于中国西部,地处川陕两省交界的大巴山系米仓山南麓,东邻达川,南接南充,西抵广元,北接陕西汉中,目前尚未通高铁,主要出行方式是以公路运输为主。 发行人城际客运业务定价在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市场化自主定价。四川省物价局于2005年公布了《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改革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5]209号),对四川省内省际、市(州)各类运营客车运价制订了标准,同时还规定以2005年8月31日燃油价格为基数,燃油价格上下浮动幅度每超过10%(含10%),运价相应上下浮动0.005元/人/千米。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变动,发行人客运价格也进行了动态调整。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城际客运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城际客运收入 11,409.13 24,354.39 27,295.02 29,965.95 运营成本 7,425.79 16,642.96 18,129.66 19,467.48 其中:人工成本 3,298.25 6,209.78 6,590.18 6,989.89 燃油成本 1,702.21 5,083.79 6,245.83 6,542.16 车辆折旧成本 1,102.59 4,075.08 4,406.17 4,766.03 其他成本 1,322.74 1,274.31 887.48 1,1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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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和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证件号码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初次申购时,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已持有理财份额的投资者追加申购金额 为 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 余理财份额低于或等于 1 份时,应一次性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全部理财份额。投资者持有的 剩余理财份额低于或等于 1 份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将为投资者办理强制性赎回。

  •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 訂正箇所及び文書のみを記載してあります なお、訂正部分には___罫を付し、ゴシック体で表記しております。

  • 準用規定 この特約に定めのない事項については、この特約の趣旨に反しないかぎり、普通保険約款または付帯された他の特約の規定を準用します。

  •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除了为合法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必要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利用其所知悉的基金的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将保密信息限制在为履行前述义务而需要了解该保密信息的职员范围之内 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二种方式中选择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