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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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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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及承诺持有期限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名以上 (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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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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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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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承诺的持有期限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需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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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期间网下债券认购所募集的债券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债券认购所募集的债券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网下债券认购所募集的债券应划入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开立的证券账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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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募集资金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基金募集专户开立、资金收付等相关服务,配合基金的募集验资等工作顺利开展。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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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