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软银 样本条款

天津软银.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天津软银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天津软银博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5693373451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203 室-123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琪航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18 日 合伙期限 201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根据天津软银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天津软银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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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新疆华瑞众恒电梯有限公司

  •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各项批准已适当取得后生效:

  •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护理费 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評価項目 評価対象とする項目は、第2.業務仕様書案の別紙評価表の評価項目及び入札価格です。

  •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在本合同上载明。 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您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在每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对应各期的保险费。 4.2

  •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