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价格 样本条款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8.12 元/股的 90%,即 7.31 元/股。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7.33 元/股。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深圳安达畅实业、金砖丝路二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股票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发行价格. 按债券票面价格发行。
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8.133 7.32 前 60 个交易日 7.958 7.17 前 120 个交易日 7.515 6.77 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6.77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发行价格的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均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的协商,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作为参考,确定为24.26元/股。 根据2016年4月2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在考虑分红除息因素后,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调整为24.18元/股。 除上述权益分派事宜外,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再有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