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履行天數 2 年以上,履約保證金發還二分之一 样本条款

契約履行天數 2 年以上,履約保證金發還二分之一. 本款損益表,乙方應與申請終止契約同時一併提出,未同時提出,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不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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