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解除或終止 样本条款
契約解除或終止. 一、 除本契約或法律另有約定或規定外,本計畫執行期間,若因乙方期中或期末查證不合格,或甲方依經濟部科技專案政策決定(如:產生本計畫訂單消失或研發技術障礙消失等情形)甲方均得終止本契約;其中因乙方期中或期末查證不合格,導致本契約終止者,乙方應繳回依本契約第七條所受領之委託費用。
契約解除或終止. 甲方得於借用日前一天(若逢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須往前推算至乙方最後之正常上班日)於乙方下班時間前通知乙方解除契約,否則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契約。 若因法令變更,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等事由,致無法提供或繼續提供場地供甲方使用,乙方得不經通知立即解除或終止契約,甲方絕無異議。
契約解除或終止. 甲方如有充足事證足以確認乙方顯然無法履行契約義務之ㄧ部分或全部,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或終止契約: